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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山西省研究生改革研究课题和优秀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04-23 [来源]: [浏览次数]:

研教字【2013】4号

各研究生培养学科及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2013年山西省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改革研究课题和优秀创新项目的通知》(晋教研函【2013】3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13年山西省研究生改革研究课题和优秀创新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

1、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为我校从事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个人或集体(指导教师、学科带头人、学科秘书、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且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对提高研究生综合水平和质量进行探讨。

(2)课题研究的目标明确,立题根据充分,内容具体,项目方案要有继承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课题的研究与实践工作要着眼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于教育思想创新、培养模式创新、教学方法的创新、管理理念的创新。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取得预期成果,对今后改革和可持续发展有一定指导意义。

(3)课题组成员具备课题研究所必备的业务水平和相应的研究能力,有必要的实际工作积累,研究条件较好,有一定的经费保证。

2、申报名额

各学科、管理部门名额不限。

3、申报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集体,提交《山西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一)。

(2)研究生部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答辩,从中择优挑选申报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立项项目,立项后由我校研究生创新基金给予资助。

二、研究生优秀创新项目

1、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是已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及预科研究生),且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基本完成基础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创新、协作精神;成绩优良,学有余力,能在导师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3)优秀创新项目是申请人独立的科研项目,必须具有明显的创新内容,可望取得创新性成果;符合《关于实施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通知》中规定条件的优先考虑。

(4)申请人指导教师的在研项目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2、申报名额

各学科限报3名

3、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个人申请和学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向学科提出申请,并提交《山西省研究生优秀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二)。

(2)各学科应成立优秀创新项目评审小组并对申请人条件、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挑选出优秀项目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若学科研究生申报人数不足3人,可直接推荐至研究生部,提交汇总表(见附件三),并参加研究生部组织的学校答辩。

(3)研究生部将组织专家对学科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答辩,从中择优评选申报省研究生优秀创新项目,立项后由我校研究生创新基金给予资助。

三、工作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学科、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及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真正评选出具有创新潜力的研究项目。

(二)各项申报材料要真实可靠,恪守学术规范。

(三)各学科、部门要按时报送材料。

具体报送材料及申报工作时间表见附件四,过期不候。

研究生部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