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办函〔2019〕4号
关于增设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处、学科: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有关规定,按照《山西中医药大学“十三五”学科学位发展规划(2018版)》(山中医办〔2018〕13号)有关精神,决定在中医学(1005)一级学科下开展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增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设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条件
1.与所属一级学科下其他二级学科有相近的理论基础,或是所属一级学科研究对象的不同方面。
2.二级学科具有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已形成若干明确的研究方向。
3.社会对该二级学科有一定规模的人才需求。
4.具备设置该二级学科所必需的学科基础和人才培养条件,有一支知识、年龄、专业技术职务等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能开设培养研究生所需的系列课程。
二、工作流程和要求
1.方案论证:由学院组织拟增设二级学科参照提纲制定《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论证方案》(附件1),学校将对拟增设目录外二级学科方案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
2.组织专家评议:学院拟定7人以上(含7人)外单位(应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同行专家名单建议名单(具有高级职称),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主要从学科概况、必要性和可行性、人才培养方案、学科建设规划四个方面进行论证,由专家形成《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专家评议意见表》(附件2)。
3.公示、表决和上报:通过专家评议后,学校对拟增设学科论证方案、专家评议意见等材料提交至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进行公示,接受同行专家、其他学位授予单位及社会公众为期30天的质询;根据公示结果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表决做出是否增设的决定;最终结果将由学校上报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三、材料报送
拟增设学科于2019年6月3日前将《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论证方案》(附件1)和专家建议名单(附件3)报送至研究生学院(仁济书院乙座63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到sxzyxkb@aliyun.com。
联系人:高玉亭;联系电话:0351-3179455
附件:
1.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论证方案
2.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专家评议意见表
3.增设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拟邀请专家名单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