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晋学位〔2017〕6号)精神,我校开展了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博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和审核工作。经相关单位组织申报、审核推荐,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我校申请新增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拟推荐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现将审议结果及相关材料(存放于行政楼501室)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9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实名向校学位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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