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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我校二〇一七级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6-26 [来源]: [浏览次数]:

晋中医研字[2017] 4号

各有关二级学院(教学单位):

根据《山西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各学科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结合2017级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实际,我部制定了本学年课程教学任务计划,经校领导批准,现予下达,请认真执行。

一、授课时间

1、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选修课):

晋中校区:2017年9月04日~2018年1月14日,总计19教学周(含考试1周,国庆1周)

太原校区:2017年8月28日~9月29日期中授课,计5个教学周,2017年10月08日~2018年1月21日,周日授课,共计16个周日,总计21个教学周。

2、专业课:

学术型:第二学期末前完成。

专业型:第三学期末前完成

二、开设课程

晋中校区:公共基础课7门;专业基础课(选修课)19门,研究生按各培养方案组合;专业课25门。(详见附件1)

太原校区:公共基础课5门;专业基础课(选修课)6门,专业课9门。(详见附件2)

除专业课外人数少于4人不开课。

三、程序

1、承担课程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教师讨论课程任务分配并填写《研究生教学任务书》(附件3),于6月30日前送至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逾期未交者,无法安排授课。

2、承担教学任务的学院(教学单位)需外聘教师,请于6月26日前将推荐表(附件4)报研究生部。

3、新开课程(含新教师主讲),按照相关规定,必须准备好授课资料(讲稿、教案),填写《新开课程申请表》、《教师授课审批表》(附件5、6),公共基础课由研究生部、专业基础课由二级学院、专业课由学科于开课前2周组织试讲,通过后方可授课,试讲材料备案待查。

4、未列入本计划但有必要新开的课程,需二级学院提前论证课程的必要性及与研究生课程设置的系统性,按照新开课程程序执行,并附论证报告。

5、相关附件请于山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部-下载专区-培养网站下载电子表格。

特此通知

附件:

1.附件1.xls《2017级硕士研究生教学任务计划(晋中校区)》

2.附件2、2017中医专业学位教学任务.xls《2017级硕士研究生教学任务计划(太原校区)》

3.附件3.doc《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书》

4.附件4.doc《研究生外聘任课教师推荐表》

5.附件5.doc《研究生新开课程申请与审批表》

6.附件6.doc《研究生任课教师聘用审批表》

山西中医学院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