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工作的
为做好我校2016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工作,根据《山西中医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山西中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工作办法(2015年修订版)》(晋中医学位〔2015〕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 | | | | 1、填写《山西中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延期评审答辩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版2份(填写首页);
4、《研究生延期申请学位审批表》(见附件2)纸质版2份。
| | 所提交论文须为定稿论文,其中电子版word、pdf各一份,电子版论文必须以“学号+姓名”方式命名,纸质版与电子版必须一致。
| 二级学科初审,学科带头人签字盖章,汇总后交二级学院科研秘书
| | | | | | | | | | | ◆汇总表需要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其中纸质版需学院盖章
| 1、分学科论文评阅,填写《山西中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2、以学院为单位汇总《 级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汇总表》,由科研秘书交学位办。
| | | 1、领取《山西中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邀请函》(见附件4)
2、向校学位办报送答辩名单、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即提交《山西中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专家审批表》(见附件5)。
| | ◆专家审批表必须提前审批办理,按时交回,由学位办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开展答辩工作
◆论文终稿电子版以“学号+姓名+专业”方式命名,须经本人和导师审核后亲笔签名,并将签名插入电子版。
| 领取答辩所需要的材料(见附件6),组织开展答辩工作
| | 8、答辩现场照片、研究生与导师合影照片电子版各1份
| | | | | | | | | | | | | |
1.论文预答辩由学科根据情况自行组织安排。二级学院要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