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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校区2016级研究生新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及选课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9-09 [来源]: [浏览次数]:

研教字【2016】6号

关于新校区2016级研究生新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及选课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二级学院及研究生:

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阶段的重要环节,请各学科根据《山西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各二级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认真组织2016级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不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将无法选课。现将具体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1、完成时间

2016年9月18日至9月23日

2、注意事项

(1)导师根据自己研究方向和学术特点结合研究生理论实践基础、素质特色和发展愿望与研究生共同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

(2)研究生培养计划一经确定,应严肃对待,认真执行,无特殊原因,一律不予更改。

(3)计划书一式4份,本人、导师、学院、研究生部各执一份,填写内容可复印,盖章部分不可复印。

二、选课

1、选课时间

2016年9月20日至9月23日

2、选课对象

(1)2016级全体新校区研究生

(2)2014、2015级学分不够或课程考核不合格的,须留意相应课程有无开课安排。

3、课程开课信息

研究生在选课前,按以下途径认真了解有关课程信息。

(1)本学科培养方案课程要求、本学期开课课程表。(见附件1)

(2)公共基础课由研究生部设定,详见选课单。

(3)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由学院和各二级学科设定,咨询各学科秘书。

(4)选修课由导师和学生协商选定,在本年度所开课程除公共基础课中选择。

4、选课要求及步骤

(1)学分要求

2016级新生及2015级研究生按新培养计划执行,学术型总学分不的低于28学分,专硕型总学分不的低于20学分。2014级研究生按原培养计划执行,基础型总学分不得低于38学分,临床型总学分不得低于30学分。

(2)选课要求

研究生选课前必须提前了解有关课程信息,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课。

5、其他

(1)研究生选课人数少于4人,课程停开,学生需进行重行选课。

(2)外单位选课。如有特殊情况,需到外单位修读课程的,应到研究生部教学管理办公室办理外修手续。

(3)选课单一式两份,选课单研究生本人、研究生部各存一份。

三、请各二级学院秘书于9月23日前将审核完毕的个人培养计划书及选课单交至研究生部教学管理办公室。

附件:

1. 《2016级研究生新校区课程表》

2. 《山西中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书》

3. 《山西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选课单》

打包下载:附件.zip

山西中医学院研究生部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