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各学科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结合2016级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实际,我部制定了本学年课程教学任务计划,经校领导批准,现予下达,请认真执行。
晋中校区:2016年9月12日~2017年1月15日,总计18教学周(含考试1周,国庆1周)
太原校区:2016年8月7日~2017年1月15日,共计24个周日,其中国庆、元旦2个周日放假,有效教学实践22个周日。
晋中校区:公共基础课7门;专业基础课(选修课)19门,研究生按各培养方案组合;专业课26门。(详见附件1)
太原校区:公共基础课5门;专业基础课6门,专业课9门。(详见附件2)
1、望承担课程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教师讨论课程任务分配并填写《研究生教学任务书》(附件3),于6月30日前送至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逾期未交者,无法安排授课。
2、承担教学任务的学院(教学单位)需外聘教师,请于6月28日前将推荐表(附件4)报研究生部。
3、新开课程(含新教师主讲),按照相关规定,必须准备好授课资料(讲稿、教案),填写《新开课程申请表》、《教师授课审批表》(附件5、6),公共基础课由研究生部、专业基础课级由二级学院、专业课由学科于开课前2周组织试讲,通过后方可授课,试讲材料备案待查。
4、未列入本计划但有必要新开的课程,需二级学院提前论证课程的必要性及与研究生课程设置的系统性,按照新开课程程序执行,并附论证报告。
附件:1. 2016级硕士研究生教学任务计划(晋中校区)
2. 2016级硕士研究生教学任务计划(太原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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