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办〔2015〕8号
关于做好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
通 知
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各研究生培养学科、专业、联合培养单位:
为了做好学校新增中医学、中药学、护理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工作,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有关政策、指导性培养方案结合《山西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暂行)》有关规定,特将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二级学院和医院于6月22日前按照附件1的条件、附件2的指标汇总后填写《申请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导师遴选表》(附件3、4)报校学位办。
联系人:王慧
联系电话:0351-3179981
附件:
1.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doc
2.名额分配.doc
3.2015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xls
4.专业学位遴选表.doc
师承导师遴选表.doc
学术导师遴选表.doc
山西中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