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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西中医学院研究生住宿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11-08 [来源]: [浏览次数]:

晋中医研〔2014〕5号

各相关部门:

为加强研究生住宿管理,营造“安全、整洁、文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提高研究生业余生活质量与品位,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05〕4号),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办法,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山西中医学院

2014年11月4日

附件:

山西中医学院研究生住宿管理工作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研究生住宿管理,营造“安全、整洁、文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提高研究生业余生活质量与品位,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05〕4号),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住宿管理的目标为:确保生活治安安全,营造整洁舒适环境,维护文明祥和秩序,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展示精勤团结风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册研究生和参加研究生学习的人员。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 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牵头,研究生部、总务处、保卫处、计财处组成的研究生住宿管理领导组,职责为通过工作组年度工作计划,批准研究生住宿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协调解决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领导组办事机构为研究生住宿工作组,成员为组成部门分管该项工作的人员。其职责为:

1、制定研究生住宿管理工作计划,研究制定管理工作制度。

2、安排研究生校内住宿,审批研究生校外住宿,督促研究生交纳住宿费。

3、组织宿舍卫生、安全检查、评比,开展安全培训(防火、防盗、用电安全等),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负责研究生住宿设施维护。

第六条 研究生会生活部成立研究生住宿管理委员会,由5-7名在校研究生代表组成,设主任(副主任)1-2名,委员若干名,协助工作组开展工作。其职责为:

1、组织学习研究生住宿管理规章制度,努力营造“安全、整洁、文明、和谐”的住宿环境。

2、组织宿舍卫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纪行为,并向工作组进行汇报。

3、开展丰富多彩的宿舍文化建设活动,进行“文明宿舍”的评比活动。

4、听取研究生对宿舍管理、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工作组反映,促进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和完善。

第三章 运行管理

第七条 由研究生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在每年6月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经领导组通过后由工作组执行。具体工作按照例会制度、检查制度、报告制度、奖惩制度运行。

1、例会制度:每学期召开1次工作组会议,研究解决住宿管理中遇到的问题。管理委员会每学期召开2次会议,部署安排有关工作。

2、检查制度:工作组每学期1次、管理委员会每月1次宿舍安全、卫生工作检查及评比活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重点排除安全隐患。

3、报告制度:管理委员会每月向工作组汇报1次、工作组每学期向领导组汇报1次住宿管理情况。遇有特殊情况随时报告,重大情况必须及时报告领导组。

4、奖惩制度:每学年进行1次宿舍检查评比总结工作,评比结果与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推优入党及各种评优挂钩。对优秀宿舍进行表彰,不合格宿舍提出批评教育和限期整改。

第八条 校外住宿管理

本规定所称的"校外住宿",是指在学校安排的研究生宿舍房间以外的场所(包括校内其他住房)住宿,研究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特殊情况需校外住宿者,本人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方可在校外住宿。

(一)申请条件

1、身体原因不适宜宿舍集体生活者(提供医院相关证明)。

2、已婚研究生爱人在本地区有住房者(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因研究生培养计划、课题等实际情况需到导师或联培单位所在地住宿者(相关单位提供接收函)。

(二)办理程序

1、研究生部网站下载或领取《山西中医学院研究生走读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2、将填好的《审批表》交研究生部进行审批,并签订《山西中医学院研究生校外住宿责任承诺书》。

3、研究生凭审批同意的《审批表》到公寓管理科办理退宿手续,计财处办理住宿费免交手续,最后将《审批表》交回研究生部。

(三) 返校住宿程序

在校外住宿研究生要求返校住宿应填写《申请表》,经导师及研究生部负责人签字同意,由公寓管理科予以安排,收费以学年为单位。已办理退宿手续仍在宿舍居住的,一经发现将按一个学年追缴其住宿费。

(四)其他事项

1、 研究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患,确保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必须按学校要求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应经常与辅导员、班长及研究生同学保持密切联系,不能以此为由迟到早退,脱离集体。对于违反校规校纪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班级辅导员及班团干部应不定期地到研究生校外住房地点检查,及时了解校外住宿研究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并做好记录,如发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

3、研究生申请校外住宿的集中办理时间为每年的9月中旬前,对中途申请在校外住宿的研究生,以下学年为准不再缴纳住宿费。

第九条 校内住宿管理

研究生宿舍的分配由研究生部和公寓管理科统一确定,房间号一经分定原则上不再调整,研究生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整,若因经济、身体等特殊情况需进行调整,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研究生部、公寓管理科签署意见同意后,可予调整。住宿费从调整之日起的下学期开始按调整后的标准收费。研究生因转学、休学、退学或毕业等原因不住宿者,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宿手续,因本人原因未及时办理退宿而产生的费用由本人承担。

(一)环境秩序管理

1、为使研究生有一个安全的环境,研究生在住宿期间应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得随意留宿他人,禁止晚归或夜不归宿,禁止擅自将宿舍的床位转让、租借他人住宿。

2、保持宿舍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不准大声喧哗、打球、嬉闹,禁止午休时间和晚熄灯后在宿舍内玩电脑游戏、下棋、打扑克、吹拉弹唱等娱乐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3、宿舍内禁止赌博、酗酒、打架斗殴、播放音响等严重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4、禁止在宿舍内饲养狗、猫、兔、鸟等宠物。

5、宿舍内禁止停放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等,走廊等公共场所内禁止堆放杂物、浇水等。

6、禁止在公寓楼、宿舍寝室内散发或张贴传单、启事、图画、标语、海报、广告光碟等宣传品。

(二)安全管理

1、配合学校开展的安全保卫教育活动,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确保自身及其宿舍安全。

2、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使用明火、焚烧废纸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3、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热水器、电热锅、电炉、取暖器等大功率(300W以上)电器。 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网线,因上述行为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

4、爱护消防器材。严禁移动或拆卸消防箱、消防水龙头、水龙头带和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5、提高警惕,严防盗窃,养成离室锁门的习惯,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注意他人的财物安全。遇有可疑人员侵扰、偷盗、破坏等,及时报告保卫处并保护好现场。

6、不准在宿舍以推销、代销、中介服务等方式从事任何商务活动,警惕各种上门诈骗活动;不准将淫秽、非法书刊、音像等物品带进寝室。

7、严禁翻爬寝室门窗或擅自撬锁、撬门、撬窗,因未带、遗失钥匙或门锁坏不能进入寝室时,应及时与楼栋值班老师联系。

8、注意寝室网络安全。遵守国家和学校网络管理有关规定,严禁接收或传播非法网站和黄色网站(网页)信息。不得沉迷网络,禁止通宵上网。

9、对于宿舍楼内发生的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予以制止并向保卫处、公寓管理科或研究生部报告。

(三)宿舍管理

1、宿舍成员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就寝起床,卫生值班制度健全,值日生自觉遵守,认真负责。

2、宿舍成员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无常明灯现象,不乱拉乱接电线。

3、地面墙面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及污物,宿舍内不存放垃圾,拖把、墩布等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4、床铺被褥叠放平整,床单、被罩、枕巾等保持干净整洁,床下鞋子摆放有序,宿舍内无乱挂、乱摆现象。

5、室内物品保持干净整洁,物品家具摆放整齐。

6、宿舍门窗、窗台及玻璃干净明亮,空气清新无异味。

7、宿舍整体布局合理,格调清新高雅,有浓厚文化氛围和生活气息。

8、宿舍成员互相尊重,团结互助,尊敬师长,学习勤奋,无违纪现象。

(四)设施设备

1、研究生宿舍设施、设备、财产均为学校资产,人人应爱护公物,严禁损坏和随意拆修搬移。

2、学校对研究生寝室家具等设施统一配置,研究生应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妥善保管使用。寝室家具等设施使用期间自然损坏的维修由学校负责;非自然损坏的或丢失的实行收费维修和赔偿制度。维修收费和赔偿标准参照经学校有关部门审定的有关收费项目具体规定执行。

3、节约水电,人离关灯关水。研究生宿舍用电实行定额指标管理,超过定额电费自付。

第十条 文化建设 研究生宿舍是展现研究生精神风貌的主要窗口,开展丰富多彩、健康高雅、富有创意的寝室文化,对于促进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促进研究生健康成长成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基本要求是:

1、研究生党员、学生干部是宿舍文化建设的带头人,不仅要带领研究生搞好宿舍卫生,而且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活泼向上的各种宿舍文化建设活动,形成体现本宿舍研究生精神风貌的文化氛围。

2、宿舍文化建设要有积极向上、活泼大方、温馨的气息,要与研究生思想动态及我校有关规定相符合。

3、研究生宿舍整体气氛要整洁、舒适、高雅,积极健康向上,美观和谐大方。装饰品位较高,富有文化气息;整体舍容舒适温馨,给人以美感。宿舍全体成员要团结一致、互帮互助、遵守纪律、努力学习、积极进取。

第四章 评比与奖惩

第十一条 宿舍评比奖惩由工作组负责,管理委员会具体实施。评比数据依据卫生安全检查结果汇总,从环境秩序、安全防范、宿舍卫生、设施设备、文化建设、成员综合表现等方面评价打分。评比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80分以上)、良好(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第十二条 评比结果为优秀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评比结果与研究生综合测评及各种评优、奖助学金发放挂钩。

第十三条 凡违反以上相关规定者,按照《山西中医学院研究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试行)》给予相应处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