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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2/2013学年学位审核授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05-09 [来源]: [浏览次数]:

研学位办函【2013】2号

各有关部门:

我校2012/2013学年学位审核授位工作即将开始,请各有关部门根据《山西中医学院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暂行)》(晋中医学位字【2008】2号)、《山西中医学院学士学位授位程序》(晋中医学位字【2007】5号)及《关于做好2013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研学位办函【2013】1号),认真组织本学年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审核工作,确保我校学位授予质量,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士学位审核工作

1、领取并填写《山西中医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各二级学院于5月13日前到学位办领取《申请表》(每人一式两份),组织申请者完成表1、表2基本信息的填写内容及签字盖章,表3--表6内容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完成。《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二级学院学士学位相关材料1。

2、学位课程成绩审核:各二级学院按照学位办备案的各专业学位课程目录进行学位课程成绩审核统计(注:补考、重修及毕业前补考成绩60分以上者均按60分计),统计结果填入《学位课程成绩统计表》(见附件二级学院学士学位相关材料2,统计表格要求设计为19cm×13cm大小),以班为单位命名并制作成word文档,电子版于6

月11日交学位办以备学位课程成绩公示用,最终纸质版按要求大小打印并裁剪后直接粘贴于《申请表》表4。

3、学位课程成绩公示:为确保学位成绩统计结果准确无误,学位办将于6月12日-6月17日对所有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课程成绩以班为单位在研究生部网页进行网上公示,请各学院通知学生网上核实,有异议者与学位办联系。

4、毕业理论考试、临床实践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审核:各二级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培养方案及规定,分别组织本专业的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或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做好相关记录,毕业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核。于6月14日完成《申请表》表3或表5的填报工作。

5、上报初审结果:各二级学院在完成以上所有考核后,对申请者进行毕业鉴定及签署审核意见,完成《申请表》表6的填写。于6月17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相应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处(成人教育学院需按照申请者专业的不同分别交至相应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1)《山西中医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2)学院2013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审核情况(见附件二级学院学士学位相关材料3,中医学专业纸质版11份,其余专业7份)。

(3)学士学位授予人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二级学院学士学位相关材料4,电子、纸质版各1份),纸质版要求学生本人核实并签字,因相关信息将直接上报国家学位库,一定要准确无误,逾期或信息错误由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6、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本专业各学院学位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学士学位申请者进行投票审定,于6月22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学位办。

(1)《山西中医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2)山西中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议)报告(见附件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相关材料1)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士学位审议结果(见附件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相关材料2)

二、硕士学位审核工作

1、各二级学科于5月13日前到学位办领取《山西中医学院研究生毕业登记暨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每人一式两份),组织研究生根据《申请表》中的填报说明完成学生及导师的填写部分,并于6月3日前将《申请表》交至研究生部进行下一步审核。

2、培养环节、综合素质及学位论文情况审核分别由研究生部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管理部门及学位办负责审核,并于6月14日前完成表2、3、4签署意见,将《申请表》交至学科。

3、各二级学科完成以上所有审核基础上在《申请表》表5签署意见,于6月17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处。

(1)《山西中医学院研究生毕业登记暨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2)学科2013届毕业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审核情况(见附件二级学科相关材料1)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硕士学位审核投票表(见附件二级学科相关材料2)

4、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硕士学位申请者进行投票审核,于6月22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学位办。

(1)《山西中医学院研究生毕业登记暨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硕士学位审核结果(见附件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相关材料3)

附件:二级学院学士学位相关材料

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相关材料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相关材料

二O一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