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山西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管理相关规定,现就2012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2013年3月6日—3月20日进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
(二)3月10日—15日:师生共同协商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三)3月16日—20日:各培养学科需按各自培养方案要求对培养计划进行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审核。
(一)个人培养计划用A4纸打印一式4份,3月16日前,研究生将个人培养计划纸质稿(经导师审核签字)报送相关二级学科秘书审核,3月18日前将个人培养计划报送相关一级学科秘书审核。
(二)3月20日前,各一级学科将审核通过的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汇总报送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一)各培养学科、导师和研究生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科学制定,不得草率,严格按照培养计划书内容要求填写。
(二)个人培养计划一经确定,应严肃对待,认真执行,无特殊原因,一律不予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者,应提出书面修改培养计划申请,经导师和培养学科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