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山西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遴选条例(暂行)》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中心、馆、院:
为加强我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规范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和管理工作,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经2008年10月20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山西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暂行)》修订稿,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暂行)》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