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09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规模数为50名(实际招生规模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包括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生,面向全国招收有志于中医药科学事业的报考青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当年9月1日),除参加统一科目的考试外,还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时通知考生。录取后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2、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0日--31日 9:00--22:00
应届本科生可提前报名:2008年9月18日--24日
2)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或有误,影响正常考试和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初试: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科目为三门:政治(满分100分)、外语(英语,满分100分)、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中医综合(涵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具体内容以2009年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医综合》考试大纲为准。
4)复试包括:(1)专业课笔试考试:我院按照二级学科专业命题;(2)专业与综合素质面试;(3)英语口语、听力测试;(4)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在复试通知中注明。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包括: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
1、对第一志愿考生优先考虑公费指标,鼓励优秀本科生第一志愿报考山西中医学院。
2、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硕士生,培养经费及学习期间待遇按当年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委托培养硕士生,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他福利待遇由考生单位负责,并向我院交纳委托培养费每人每年8000元。
4、自筹经费硕士生每人每年缴纳培养费8000元,自筹经费生不发放生活补贴,但户口、党团关系、人事档案等可迁来我校。
5、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协议书。
7、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学校拨出专款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岗位,为经济困难的同学提供一定的帮助。
联系部门:山西中医学院研究生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409):
联系地址:太原市晋祠路一段89号 邮编:030024 联系人:李老师 薛老师
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科目组
| | | | | | | | | | | | | | | | | 1、《伤寒学》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熊曼琪
2、《金匮要略》人民卫生出版社
黄仰模
3、《温病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杨进
4、《针灸学》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石学敏
5、《内经》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王庆其
6、《中医诊断》 科学出版社 王忆勤
7、《中医内科》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周仲瑛
8、《医古文》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蒋力生
9、《中医各家学说》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严世芸
10、《中医基础理论》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孙广仁
11、《针灸治疗学》 中国中医药 王启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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