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医药大学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两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中医、中药学、护理三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术学位硕士导师270名,专业学位硕士导师326名,中医师承导师204名,涉及省内外20余个医疗机构。学校有直属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三所,联合基地(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一所,完全满足各类研究生培养的需求。
学校以服务山西中医药健康事业发展为目标,面向全国招收培养热爱祖国医药事业,具有高尚品德修养、全面人文素养、健康身心素质,扎实的中医、中西医、中药、护理理论基础,能理解中医、中西医、中药、护理理论内涵和外延,掌握中医、中西医、中药、护理基本技能和研究方法,并运用所学知识从事中医、中西医、中药、护理的教学、科研、临床工作,具有良好团队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创业能力、适应能力和个性发展的高层次学术及实用型人才。欢迎广大有志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考生报考深造。
一、招生学科专业和学位类型
学术学位:中医学一级学科(1005)、中药学一级学科(1008)。
专业学位:中医(1057)、中药学(1056)、护理(1054)。
二、招生人数
我院2018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规模数为286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77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5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招生人数、考试科目等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各学科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一志愿达线情况做相应调整。
三、招生类别
按培养方式可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在入学时将人事档案或委培协议交转至学校。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按就业类型可分为非定向生和定向生。
1.非定向生须将人事档案转至学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统一派遣。
2.定向生录取时定向单位与学校签订定向协议,可将人事档案转至学校或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获取学士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应、往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6、报名参加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学士学位的护理本科毕业生,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在有效期内)。
7、报名参加中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获得学士学位的中药学、药学、制药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或有中药学、药学、制药工程专业大专学历并有2年以上医药行业实践经历的在职人员。
8、报名参加中药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本学科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考生应仔细阅读以上报考条件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网报和现场确认工作。我校将在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对不符条件者一律不准考,报名费不退还。
五、报考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其他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3.考生须在报考“备用信息”栏中填写所报导师姓名。导师应为考生所报学科方向中的招生导师。学科方向及对应招生导师名单请参考招生专业目录。
4.现场确认时间:依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本地区报考时间执行。逾期不再补办。
六、考试科目
我校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具体如下:
698-中医学术综合:包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内科学》、《方剂学》3门,满分300分。
699-西医学术综合:覆盖基础医学中的生理学、生物化学和病理学,临床医学中的诊断学和外科学总论等,满分300分。
611-中药综合:包含《中药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3门,满分300分。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包含《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3门,满分300分。
308-护理综合:包含考试科目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护理综合考试大纲执行,满分300分。
七、同等学力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指高职高专毕业生(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满2年)。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科目将在复试前公布)。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九、复试
学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复试报到时须持初试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复试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结合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培养经费及学习期间待遇
1、全日制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非全日制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
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2、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生/年。
3、录取后全日制研究生均可获得6000元/生/年的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党团关系、人事档案等均须在报到时迁来我校。
4、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他福利待遇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人事档案无需迁移。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5、录取为全日制的考生按成绩可获得1000-8000元不等的新生奖学金,全日制在校生可按规定申请20000元的国家奖学金及12000、8000、6000、4000、2000元/年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6、学校设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经双向选择上岗后可获得相应的工作津贴。
7、我校研究生奖助办法及实施方案请登录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b.sxtcm.edu.cn/)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平台查看。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高校园区大学街121号
邮政编码:030619
联系部门:山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部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电话(传真):(0351)3179753 邮箱:yzshch@163.com
联 系 人:邵老师
山西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10809)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
山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部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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