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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破格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4-20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3号)和省招办《关于做好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字[2011]3号)文件精神,为从初试成绩略低于教育部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选拔专业成绩突出或有专业特长的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生申请破格复试的条件:(1-3为必备,4、5选一)

1、一志愿报考我院;

2、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者优先;

3、初试专业综合成绩高于控制线50分;

4、中医世家或省中医名医师承弟子,具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

5、专业特长显著,科研成绩突出,有省厅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第三条申请破格考生应填写《硕士研究生破格录取申请表》提出申请,经所在一级学科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审核。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参加复试。

第四条经学院同意参加破格复试的考生,与所有复试考生按复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第五条破格复试的考生通过复试后,只能被录取为自筹经费研究生。

第六条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国家下达给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破格招生控制比例数。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原则上不再破格复试录取线下的考生。

第七条本办法由山西中医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