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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级硕士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及选课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9-0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学科、导师及研究生:

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阶段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根据《山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认真组织2020级研究生制定《山西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书》(含选课)(简称培养计划书,附件1)。现将具体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培养计划

1.对象

2020级硕士研究生

2.完成时间

2020年9月8日至11月16日

3.注意事项

1)导师根据自己研究方向和学术特点结合研究生理论实践基础、素质特色和发展愿望与研究生共同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

2)研究生培养计划一经确定,应严肃对待,认真执

行,无特殊原因,一般不得更改。

3)培养计划书一式4份,本人、导师、学院、研究生学院各执一份,填写内容可复印,盖章部分不可复印。

二、选课

1.选课时间

2020年9月8日至9月11日

2.选课对象

1)2020级硕士研究生

2)2018、2019级学分不够或课程考核不合格的,须留意相应课程有无开课安排。

3.课程开课信息

研究生在选课前,按以下途径认真了解有关课程信息。

1)公共基础课由研究生学院设定,详见选课单(附件2)。

2)本学科培养方案课程要求、本学期开课课程表。(附件3)

3)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由学院和各二级学科设定,咨询各学科秘书。

4)选修课由导师和学生协商选定,在本年度所开课程除公共基础课中选择。

4.选课要求及步骤

1)学分要求

学术学位(中医学、中药学)总学分≥28学分,专业学位(中医、中药学)总学分≥20学分,专业学位(护理)总学分≥26学分。

2)选课要求

研究生选课前必须提前了解有关课程信息,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课。

5.其他

1)研究生选课人数少于4人,课程停开,学生需进行重行选课。

2)外单位选课。如有特殊情况,需到外单位修读课程的,应到研究生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办理外修手续。

3)选课单一式两份,研究生本人、研究生学院各存一份。

三、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秘书将选课及审核完毕的培养计划书单分别于9月11日、11月16日下午5:00前交至研究生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附件:

1.《山西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书》

2.《山西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选课单》

3.《研究生学院2020-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表》

4.《2020级研究生拟开设课程名录》(供选课参考)

 

 

山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研究生学院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