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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校区2016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9-09 [来源]: [浏览次数]:

研教字【2016】5号

关于做好新校区2016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的

通 知

各研究生培养二级学院:

为做好新校区2016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选范围

参加互选的导师必须具有山西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并且已列入2016年招生计划(详见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加互选的硕士生必须是当年取得入学资格并注册了学籍的研究生,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

二、互选程序

师生互选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1、由硕士生填写《山西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附件1),学生原则上按照招生报名时所报导师选择(附件2)。

2、导师根据硕士生情况并结合硕士生本人的志愿选择指导硕士生,在《申请表》上签字后师生互选生效。

3、师生互选中首轮落选的硕士生,由所在学院负责与硕士生协调选定导师,师生双方均应在《申请表》上签字后生效。

4、护理、中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首先确定专业导师,再与专业导师协商选定学术导师。

三、时间安排

1、2016年9月19日前,各二级学院要完成师生互选工作;

2、2016年9月21日前,各单位将《山西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的纸质版(签字且加盖公章)及《2016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部教学管理办公室核准。

四、注意事项

1、师生互选应在学院主管院长主持下,各学科具体负责。学院主管院长和学科负责人要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师生互选的顺利进行。

2、学术型研究生1名导师最多可带教2名学生。如报考同一导师的录取考生超过最高带教学生数,则由导师选择确定,其他考生重新选择导师。护理、中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每位专业导师每届可选带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名,每位学术导师每届可选带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名。

3、师生互选原则上按照招生报名时选择的导师进行互选。

附件

1.《山西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

2.《2016级新校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导师情况表》

3.《山西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汇总表》

打包下载:附件.zip

山西中医学院研究生部

2016年9月8日